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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 Girl here, your one and only source into the scandalous lives of Manhattan's elite.

Who am I? That's one secret I'll never tell. You know you love me. XOXO, Gossip Girl.

 


最近閒賦在家,又重新看了第一季的GG。

今天想要從lonely boy--Dan(以下簡稱D)與Serena(S)這段戀情的開始談起。

從小學開始,D就非常喜歡S這樣漂亮有氣質、家庭環境又好的女生。

 

 

或許D是自卑自己的家庭環境無法與S匹配,或是很有自知之明,他從來沒想過要融入美國私立學校的眾多派對之中,他更沒有主動跟S攀談過。

直到D的妹妹 Jenny(以下簡稱J)上了高中,D跟S才因此又更多的交集。

 

 


 

J鼓勵D可以主動去找S。這天,D真的在S住的飯店裡遇到心情不好的S一個人在喝悶酒。

他們相遇,D幫S撿拾物品。

 

心情不好的S快步離去,D還來不及還她剛剛從包包裡面掉出來的手機。

(應該是故意的吧?)

 

於是D又有一次可以光明正大找S的機會。可是卻被飯店櫃檯給阻撓了。

還好運氣好的他,巧遇正要出門的S。

 

 

這時候S剛好晚上不想要去學校的某派對,因為會遇到她不想面對的人。她想要逃避。

於是D鼓起勇氣邀請S一起去一場演唱會。

 

 

這是他們的第一次約會(?)


小結:

我覺得在愛情中,門當戶對當然很重要,可是更重要的是有沒有一種積極的想法,想要讓自己變得更好。

比如,S象徵的是一份很好的工作,雖然你本人D自己認為沒有那個實力去贏得那份工作,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要怎麼增加自己的能力,讓未來的自己有機會獲得那份工作呢?

又或者你有沒有去試著想要「近水樓臺先得月」、試著製造機會讓自己有可能去贏得那份工作呢?

 

故事中的D就在J的鼓勵之下,剛好天時地利人和,就巧遇了自己心目中的女神。

所謂「吸引力法則」是要勇敢向宇宙下訂單,但是在自己心裡下完訂單之後,千萬不可以南轅北轍啊!

不可以明明心裡就想要親近S的生活環境(高房價地區),卻仍讓自己一直困在狹小的生活圈(D自己住的地方)。

所以請勇敢的跨出那一步吧!請「嘴巴說要、身體也要很誠實」喔!

 


再來是他們的第二次約會。

 

 

 

繼上次他們去聽了頗具文藝氣息的小演唱會後,S又答應了D第二次的邀約,

剛出S住的飯店,看到摩托車,S便以為是D為自己準備的,看得出來那興奮不是裝出來的。

可是後來S卻失望了。

 

 

D為了想要符合S的身份,特地請了司機、租了車子,帶S去豪華餐廳用餐。為此,D還打破了從小存的小豬撲滿。

只能說愛情力量真偉大啊!

可是從S失望的表情可以看出,這樣的約會不是S所期待的。

 

 

 

 

所以在這次的約會過後,S跟D聊了一下。

 

 

 

 

S想要告訴D:不常參加社交派對的你並沒有錯,只是你男生約我出來,我都表現的這麼喜歡你,你還不快點親我?

 

 

男士們快把握機會一親芳澤啊!這太明顯的邀約了啦!

D當然不會放過啊!

 


小結:

想要主動邀約別人的請注意:有當過業務嗎?我認為業務分很多種,在這介紹兩種。

一、主力賣出公司想要推廣的新商品,可能是為了賺更多的獎金。

二、察言觀色,看客戶想要什麼就賣他什麼,比較偏向服務導向。

在愛情中,我認為在愛情中主動的我們要做第二種的業務——先「做好服務」。

姐姐我都是做口碑的啦~~所以做業務(在愛情中)我都賺不到錢(起起伏伏)啦!

可是我都很會成交案件(讓男生對我有好感)!(很好意思自己說,哈哈)

 

在這第二次約會中,很明顯的可以看出S所期待的是認識D的生活,因為S對D這個人感興趣。

前面有說過,S想要逃避自己原本的生活圈,認識新朋友,因為新朋友可能會比自己原來的朋友好。

 

所以S希望D讓S了解他的生活。

就算S是派對女王、是女神,可是也是個「人」,只是長得比較與眾不同、比較漂亮而已。

人都有好奇心,都會想要體驗新奇事物——如果,你是那個她有興趣的對象。

她會想要知道你平時喜歡做什麼,或許之後她會配合你,也或許不會,可這就是一種「認識」。

真正的「認識」是尊重、理解並欣賞對方。

所以我想千萬不要迎合,就算你有多喜歡他都是,因為這樣他便沒有辦法認識真正的你。

不要對自己那麼沒有自信,因為S願意跟D出門——不只一次——就是知道D大概是文藝青年,

所以期許自己可以跟D一起逃離以前那些繁華的生活、那些充斥著無聊話語的社交場合。

 

然而,如果在「認識」的階段,發現那個人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樣,其實就可以放棄了。畢竟「天涯何處無芳草」呢?

給自己多點自信吧!世上的人兒這樣多~~~~

為什麼要執著於一定是那個「他」呢?人都是會變的啊!

 

(圖:截圖於網路)

這就是命運!

 

可是如果在「認識」的階段中,自己喬裝成另一個人,沒有辦法好好讓對方認識,就算在一起了之後也是浪費彼此的時間。

除非,你打算「喬裝」一輩子。


 

總結:

最近剛釐清了一段感情的我,變得很理性。

我是那種一談起戀愛來,就變得不是自己的人。

其實我不喜歡在談戀愛時的我自己。

不過我喜歡反省。

 

現在,我希望我自己可以做好自己,多給自己一些選擇、多認識一些新朋友。

要在愛情、親情、友情、工作之間取得平衡。

試著打破自己無謂的原則,走出既有的框架,就像是D走出自己的生活圈才能與S相遇;

試著勇敢的在愛情中做自己,(這點我覺得男生比較會,哈哈哈!)

多給自己信心,相信對方會這樣愛上、欣賞這麼美好的自己;

試著專注於工作上,減少在愛情中的患得患失、沒安全感。

與你,一起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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