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引人注意的標題啊!

我真的是要討論工作跟戀愛嘛!故有此簡稱。
 


 

我覺得找工作跟談戀愛很像,是需要機緣的。

 

 

 

 



有時候,這個人很適合自己,但在「不對的時間」出現,勢必走上分手一途。

 

我喜歡在舞臺上發光發熱,我喜歡跟眾人們說故事、分享我的想法或是經驗,然而在教學時,我卻曾因歷練不足而倍感心虛。

在講台上,講到某些篇章時,我需要跟同學們說明相關的經歷。

 

例如:

講到徐志摩的愛情故事時,我是不是能以恰當的生命厚度,去引導莘莘學子們去思考,現階段的他們是須以課業還是愛情為重?

講到小王子的時候,我是不是可以用人生的旅行去帶領學生思考更深的一層境界?而不是只是為了寫作文吊書袋。

 

我喜歡當我跟別人闡述我的理論時,別人聽得津津有味的眼神,並且我看出他們正在思考我的話語。

 

我當然不可能都是正確的。

 

可是我喜歡在彼此溝通、了解的時候,彼此心靈的交流與撞擊,那是一件多麽令人興奮的事情?

 

發現這件事情之後,我毅然決然離開我最喜歡的補習班老師的工作。

因為我真的不想再對不起我自己的良心,教出那些我自己認為對人生根本沒有幫助的考試機器。

那些考試機器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求學目的為何?

是為了家人的期望,為了以後「可能」的高薪或是社會中所謂的「幸福」在盲目努力嗎?

 

 

當然我不是要抨擊我以前的同事們,我認為他們真的是社會中那群了不起、可以稱之為「人物」的老師們。

 

他們熟讀於文化古籍、真正了解人生的涵義。

在我看來,他們似乎表面上是所謂的「教書匠」,而事實上他們因為比我更透徹了解所謂的「人生」,

才能繼續在那片補教苦海中,乘著竹筏拯救學生們。

 

 

現在經歷了一些事情的我,還是很喜歡當時在補習班教書的時候,(有點自虐?)可是我真的不喜歡為了考試而讀書。

 

 

據我所知,從那裡離開的一位老師開了一間補習班,不是為了準備升學考試,而是真的為孩子的成長學習進行全方位的國文教學。

我覺得那位老師真的非常了不起,因為要短視近利的台灣直昇機家長們,為孩子做出這樣無法馬上看出成效的投資真的很不容易。

我很羨慕那位老師,也很希望他的付出能夠慢慢改變台灣社會的眼光。

 


 

 

這跟戀愛的關係何在?

愛情中常談及「對的人」、「對的時間」。

關於「對的人」,有些兩性作家認為從來都沒有「對的人」,只有讓自己成為「對的人」,才會遇到「對的人」。

 

 

然而如果我已經成為「對的人」,那還不夠。

現在的我,開始懂什麼是「對的時間」。

 

 

(LINE中)

女朋友:北鼻,你現在在哪兒呢?

男朋友:我在東方文華跟朋友吃晚餐啊!(傳送照片,如上圖)

 

 

我承認我是個想像力非常豐富的人。

看到這張照片,我不會懷疑他跟別人去開房間,而是——這張照片真的是他自己照的嗎?還是從網路上抓下來的呢?

我在想,是我太不相信男人了吧?

 

在我這個年紀,聽過、也看過不少愛情故事,我當然也曾幻想過一些偶像劇、電影情節發生在我身上。

但像這個很荒唐的呢?不能說不無可能啊!

可是以前的我呢?男人什麼樣的蠢話我都會相信啊!

難道這是一種「歷練」嗎?如果放在社會、工作上很好,但是在感情上我寧可不要。

 

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就算對方是「對的人」,在「不對的時間」相遇,依舊無解。

 

 

 

再來,

(LINE中)

女朋友:北鼻,要來接我嗎?

男朋友:我工作好累喔!我們約在台北車站好嗎?

 

出了社會的戀愛跟學生時期的截然不同。

學生時期可以一起唸書、出去玩,享受甜蜜的兩人相處;

可是工作後,雙方可能有經濟壓力或是工作壓力,對於感情的經營沒有辦法再像學生時期一樣常常黏在一起。

女生開始要學著自己獨立,不能再視男生護花的行為是為理所當然。

 

工作之後,一週只見面一、二次更是稀鬆平常的事情。

 

 

長越大,時間越是寶貴。因為我們越來越知道該怎麼作時間分配。

工作以外的時間,我該是進修、陪伴家人朋友、又或是享受自己的獨處時光呢?

至於男(女)朋友,要是真的孤單了,再去找他(她)吧!

 

這,又是另一種歷練。

 


 

小結:

如果說工作和愛情很像,那做之前可以先試試看嗎?

人生苦短,沒試過怎麼知道不適合自己呢?

所以工作有三個月試用期,我想愛情也是,保鮮期:三個月。

 

曾經有個男生跟我說過:

「我覺得女生再漂亮,看三個月就會膩了。」

我跟他在一起三個月後分手了。

我把這件事情跟朋友說,還洋洋得意的炫耀:「原來在他眼中我是很漂亮的女生啊!」

朋友苦笑:「你放錯重點了吧?」

 

我想我們都是「對的人」,可是過不了這三個月,是因為我們沒有在「對的時間」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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